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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勤考核制度
日期:2024/10/29 16:54:28

为加强协会领导组织管理,树立协会良好形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结合协会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考勤制度。

一、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,期间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协会规定的作息时间。上班时间为: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、下午14点至17点整。周六、日为法定公休日。

二、职工享受国家法定假期休假的权利。入职不满一年可享受每年5天的年假,入职满一年可享受每年10天年假。

三、关于请假和补休的规定

1、协会员工有事尽量利用节假日或公休日处理,如需请假必须填写“请假审批单”,经秘书长签字批准,交协会办公室按事假登记;

2、员工因病去医院看病,可向秘书长请假,超过一天以上的需持医院病假证明,并填写“请假审批单”,经秘书长签字批准,交协会办公室按病假登记;

3、员工出差连续占用周六、周日可以补休一天;

4、员工加班工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补休。

四、关于迟到、早退、旷工的规定

1、员工应在8:30之前到岗,8:30后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论处,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。每月迟到超过3次的,扣发月考勤奖(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按时到岗,及时与秘书长请假);

2、不经秘书长允许,提前半小时离岗者视为早退,早退的处理办法与迟到相同;

3、未向秘书长请假又没有履行相关手续,而无故未到岗者视为旷工,扣发月考勤奖。

五、考勤由协会办公室负责监督,并作为发放员工月度工资、奖金的依据。

六、本制度由苍南县矿山井巷行业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、修订。本规定适用于协会秘书处全体人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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