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1日上午,国新办就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。会上,自然资源部部长、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王广华介绍,自然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,立足推进重要能源、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,按照夯实基础工作、繁荣矿业市场、强化科技支撑的思路,精心组织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。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。
第一,强化重大基础工作。
一是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。对全国有查明资源储量的全部163种矿产、4.5万余个矿区开展了调查,全面摸清了我国各种矿产的数量、质量、结构、空间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。二是加强矿产基础地质调查工作。划定基础调查区、重点调查区,加大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力度;划定重点勘查区、重要矿山深部,开展找矿预测和矿体定位等工作,加大“攻深找盲”力度。“十四五”以来,已初步圈定找矿远景区124处、提交找矿靶区102个,为社会资金开展商业性勘查提供指引。
第二,加强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政策供给。
一是完善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制度。将征收方式由一次性征收,改为主要在矿山生产时按销售收入逐年征收,既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,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。
二是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。鼓励实施矿产资源综合勘查。放活探矿权二级市场,放开招标拍卖挂牌取得的探矿权转让年限限制,允许探矿权流转。精简矿业权登记申请要件和审批环节,提高审批效率。
三是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。允许夹缝资源、深部资源等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矿业权;调整探矿权延续扣减面积比例、细化油气探采合一制度、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、完善矿业权竞争出让等等,促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。
第三,加强科技支撑。
创新示范了一批新技术、新方法。推动实施相关重大科技项目,推进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实施。在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评选中专门设立“地质找矿奖”,激励地勘队伍找矿积极性。
下一步,我们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,为各类社会主体投资矿产勘查开发创造良好环境,比如,指导各地推进“净矿”出让,通过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,提高服务效率,加强用地用林用草要素保障;加快推进重点矿业项目审批,促进拉动内需和稳增长,以有力举措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。(中国网)